二、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QDFY2015-034
四、 项目要求(具体参数见附件二)
包号 | 设备名称 | 使用科室 | 数量 |
1 | 0°鼻窦镜 | 手术室 | 2 |
2 | 30°鼻窦镜 | 手术室 | 3 |
3 | 便携式液氮罐 | 生殖医学科 | 1 |
4 | 电子体重计 | 西区查体中心 | 1 |
5 | 冷链监控系统 |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 1套(7个监测点) |
6 | 床上桌车 | 东区重症医学科 | 4 |
7 | 高压灭菌器 | 本部检验科 | 1 |
8 | 病房呼叫系统(主机) | 神经内科 | 1 |
9 | 防爆柜子 | 黄岛检验科、本部病理科 | 8 |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有效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5、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经营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8、中标厂商的合同签订期暂定为1年;
六、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正本、副本单独密封。标书需标注页码,活页或打孔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包括:
2.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一),各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超过医院原有采购价以及医院询价价格,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2.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经营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提供最近一次在我院中标的相同设备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及图片
七、开标:
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携带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备查验。如不能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9:00
报价文件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江苏路院区)行政办公楼4楼疑难病例讨论室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公磊 联系电话:0532—82911179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投 标 总 价 | 其他优惠措施及承诺 |
年 月 日
附件二:设备参数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