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的静脉用药集中配置工作,拟在本部建立600平方米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现就本项目建设及后续服务合作进行公开邀请谈判,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我们将择优选择中标人。
一、招标编号:
QYFY2014-009
二、项目名称:
本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必须具有良好信誉,无任何不良生产、经营活动。;
4、PIVAS为我院重点工程项目,本次项目供应商所选的承建方应为行业内高水平且经验丰富单位,标书内必须包含承建方简介并列举近两年内此承建方所做过的PIVAS项目不少于5个,并提供供应商与承建方直接签署的施工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
5、投标单位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具体包括:
(1)、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3)、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4)、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含经营项目及年审记录)。
(5)、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对销售人员的委托书、法人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
(6)、药品生产企业的2010版新版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7)、企业已投资建设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院证明文件。
(8)、2012、2013年度大输液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文件(体现全年销售额,盖有税务部门稽核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谈判会上投标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如不能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报价。
五、谈判文件的购买
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14年5月 26 日起 至5月 28 日12:00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五楼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公磊、王馨 联系电话:0532-82911179
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 5 月29日8:30-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 5 月 2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4年5月22日